—— 2008年4月2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鲍顺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州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全州法院在州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3件,审(执)结688件,结案率为89%。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依法打击犯罪,着力维护稳定
全州法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切实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制裁、惩处、预防、教育及警示作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53件,减刑假释案件3件,均已审结,结案率为100%。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审查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审判效率,认真落实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积极开展集中打击赌博和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注重人权保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妥善调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弘扬传统美德和良好风尚;慎重审理涉及结构调整和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度重视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有效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71件,审结292件。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全州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进双方当事人的和谐,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从维护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精心组织,精心审理,妥善审结了一批集团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社会效果较好。
——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
全州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要求,妥善处理“官”民矛盾,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其中一审5件,二审2件,审结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结案35件。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矛盾较为突出时,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认真研究最佳执行方案,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增强执行效力,维护裁判公信
全州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的分离,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方式,有效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借助社会力量缓解“执行难”,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加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的案件、执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及信访热点案件的执行;使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04件,执结167件,执结标的总额1896.6万元。2007年6月27日,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州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对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推进司法规范化,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
全州法院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双抓并举,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体现司法公正。一是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一套涉及队伍建设、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司法为民等各个方面的科学管理运行机制,以完善制度促进司法规范化。二是规范执行工作,促进执法公正。把“改善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执行行为”作为执行工作重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进一步做到公正、公开、规范、文明,以程序合法确保实体公正。三是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程序法和实体法,对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或程序违法的裁判,实行错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内部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强化不同诉讼环节间的相互制约,杜绝超审限。四是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案件裁判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做法。五是组织司法警察进行业务素质集中培训,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使值庭、羁押、安全保卫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