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确定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有所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村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会议强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和整个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明确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着力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着力建立健全农村环保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要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着力防治工农业生产污染,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水平,处理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城市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保护的关系、主动预防和被动治理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使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不断取得新成效。
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相关领导就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求。江苏省、浙江省、四川省作了交流发言。
副州长余胜祥在迪庆分会场出席会议。州环保局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迪庆分会场参加会议。 (实习记者 王劲梅 雷燕)